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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崔永元爆料事件看澳大利亚的偷税漏税

2018-06-07 来源: 唐林律师行 原文链接 评论1条

从崔永元爆料事件看澳大利亚的偷税漏税 - 1
中国女明星范冰冰卷入阴阳合同指陈 (Photo by Andreas Rentz/Getty Images)

近日崔永元公开爆料范冰冰等明星可能签署阴阳合同并涉嫌逃税,涉及金额之巨大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由此也引起了一众读者的好奇心,如果这一事件发生在澳洲会是如何呢?

这个问题首先要从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说起,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国家,法律系统分为两层,一层是联邦也就是全国层面的法律,另一层则是地方也就是各个州和领地的法律。所得税的问题主要是由联邦法律来管。澳大利亚税务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是全国性的税局,联邦政府授予其的权力很大,有类似执法部门的权力,可以在被控人自证清白之前就抢先采取行动,上门查账、复制账目,甚至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而关于税务的法律亦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税务管理的,比如要在澳大利亚做生意,就有义务合理地来记录帐目、报税、保存账目,并有义务去配合税务局的调查,否则就可能受到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处罚;另一类就是关于偷税漏税的法律,这个属于刑法的范畴。然而关于偷税漏税方面的法律,澳大利亚和中国的规定却很不一样。

在中国,刑法第201条明确规定了如果纳税人偷税漏税,将会受到何种处罚。然而澳大利亚联邦的刑事码(Criminal Code)中并没有专门关于偷税漏税所受处罚的规定。偷税漏税这类行为经常会按不诚实行为(dishonesty)和其他欺诈行为(fraudulent conduct)的条款被起诉。

上述条款的核心在于被告是否故意通过不诚实的行为从政府获利、或者令政府蒙受损失、或者通过欺骗行为从政府处获得经济利益。

澳大利亚这项规定涉及的行为范围很广,比如说也可以包括骗取社会福利,但具体的处罚力度往往取决于涉案金额的大小。在联邦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可以分为几档,如果犯罪额度达到1万以上、5万以上、10万以上等,分别会受到不同的处罚。然而在10万以上就没有中间的50万档次,而是直接到达最高的100万以上。

倘若涉案金额达到100万以上,那么最高的刑罚是入狱25年或15万左右的罚款,或者二者并罚;如果涉及的只是10万以上,那么最高刑罚是入狱20年或罚款12万元,或二者并罚。这个和中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见下)比起来,看上去力度要大得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偷税罪】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但是在澳大利亚,实际案例中的处罚力度,往往却并没有这么高。

澳大利亚历史上大金额的个人逃税案件其实并不多,因此像本次崔永元爆料的一个合同就数千万甚至上亿的逃税规模,不仅对中国老百姓来说很遥远,对澳大利亚人来说也很遥远。以近年被媒体争相报道的Michael Issakidis一案为例,被告是个知名房产开发商,与其他人一起成立了一个公司,虚报谎称购买了医疗设备,然后每年把折旧的金额(depreciation)报得很高,从而抵税。该案被告最后获得的个人利益可能达到千万以上,总的涉案金额已超过1亿澳元,已经是澳洲历史上金额特别高的逃税案件了,但最后也只判了十几年。

在一些比较小的案子里,嫌疑人涉嫌逃税十几到二十几万澳元,不少都是被判了五到十年左右。崔永元这两天最新访谈中提到了杨子黄圣依夫妻的合同,合同额度高达7.5亿,如此大的数目在澳洲可谓非常罕见,但即使这么高的金额,如果在澳洲会不会按最高刑罚判,仍然是个未知数。

在澳洲较少出现这种巨额程度逃税的案件的判决,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被告可以和税务局达成和解。比如有个著名的澳洲电影明星,叫保罗.霍根(Paul Hogan),曾饰演过在西方社会脍炙人口的角色“鳄鱼邓迪”。他和他的电影监制曾被澳大利亚税务局和澳大利亚犯罪委员会调查,税务局起初向他们追偿超过1.5亿元的税额。但是法律纠纷闹了五年,最终犯罪委员会停止了对此案的调查,两人在2012年和澳大利亚税务局达成了秘密和解协议。用税务局的话来说,要证明犯罪意图非常费劲,但如果可以拿到数千万元的和解金额来弥补税额和罚金,从税务局的角度来看会更有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通常会和解。

所以澳大利亚被判的逃税案件相对较少,首先是因为西方社会可以通过聘请好的会计师,通过家庭信托或其他投资的方式来降低纳税额,许多大公司也有一套完整的避税系统。也许,这些避税的方式从某些角度来看有欠合理,但却是合法的。合理避税的成本和偷税漏税的成本两相权衡,前者往往要低得多。

二则澳大利亚的税务局(ATO)权力很大,体系严密,监管也十分严格,每年都会对不同领域进行严查。一般的普通人逃税,被很快发现的可能性很高。

第三,对于那些可能真正在巨额逃税的人,税务局打一个官司要几年时间,成本昂贵,还有诉讼失败的风险,双方通常也会在某一个阶段达成和解,到不了最终判决那个阶段。当然,在澳洲如果巨额逃税一旦被定罪,入狱的可能性还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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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
Erik Su
Erik Su 2018-06-08 回复
刚学的税法 我记得年收入三十万刀以上才适合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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