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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双重犯罪”孟晚舟被继续扣押, “这种状态可能持续一两年,没有最终限期”(组图)

2020-05-28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原文链接 评论6条

裁定“双重犯罪”孟晚舟被继续扣押, “这种状态可能持续一两年,没有最终限期”(组图) - 1
5月27日上午,孟晚舟前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参加庭审。(图片来源:网络截屏)

当地时间5月27日上午11时,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副首席法官希瑟·霍姆斯(Heather Holmes)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裁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这意味着,孟晚舟仍无法恢复自由,还将面临被引渡到美国的风险。

至此,孟晚舟已被扣留544天。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孟晚舟,2019年1月29日,美国司法部以“隐瞒华为和伊朗的业务往来”和“对汇丰银行欺诈”两项罪名进行指控,并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在此后的一年半,她多次出席庭审,脚踝上戴着监视器的孟晚舟每天都在严密监视下生活。

对于今天的裁定结果,华为公司发布声明称:“我们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判决表示失望。我们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们也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公正判决和自由。我们希望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最终能还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这是一次司法审查,而非司法审判”

在2020年1月20日的听证会上,孟晚舟律师团队对引渡法规定的“双重犯罪”要求,提出法律检验,即司法部必须证明,孟晚舟在美、加两国均构成犯罪。

“从抓重点的角度来看,这是比较好的辩护策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满运龙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引渡司法审查这个角度,双重犯罪是一个重要且不可回避的问题。裁定最终可能有两种结果,双重犯罪和无双重犯罪,一旦裁定双重犯罪不成立,裁定立即生效,孟晚舟将获得自由,可以获准离开加拿大,即使检方上诉,也不会受到影响。

裁定的结果由霍姆斯法官独自审理做出,其从事法律职业40余年,职业经验丰富,特别熟悉刑事司法,曾经处理过多起颇具争议、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需要强调的是,这是一次司法审查,而非司法审判,目的是确认检方指控是否初步成立,不是判定被引渡人是否犯罪。”满运龙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是司法审判,双方需要提供反驳性的证据,进行真实性、相关性、可采性等方面的辩论。但司法审查对证据的要求较低,只要求检方能提供初步证据,法官无需辨认证据是否真实可信,只需在假定证据成立的情况下,确认证据是否满足适用引渡的法律标准。

满运龙表示,虽然对于引渡法而言,双重犯罪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引渡通常涉及的犯罪行为,如谋杀、贩毒、恐怖活动等在大多数国家都是常规性刑事犯罪,因此在国际引渡实践中,双重犯罪要求一般不会构成引渡障碍。

然而在本案中,美国指控必须包含的一个因素,是美国对伊朗的禁令,而加拿大已于2016年解除了针对伊朗的制裁,孟晚舟律师团队抓住这一实体法问题,作为首要抗辩,在2019年中的庭审中重点推出,并说服霍姆斯法官做为法院需要首先单独裁定的事项,双方就该问题已进行了数轮法庭辩论。

然而,今天的裁定书提出,“美国对伊朗的禁令,作为审查指控的行为的背景,可以在双重犯罪分析中发挥适当作用。”在满运龙看来,这一核心内容,说明霍姆斯法官在伊朗禁令的作用问题上,基本接受了检方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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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上午庭审结束后,孟晚舟离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图片来源:CBC截屏)

“下一个重点可能是关于正当程序的辩护”

“此次审查裁定必须由法官独自来确定,不能与任何人讨论,不能征求意见,只能根据在审理过程中搜集到的证据,以及控辩双方辩论的内容,来做完全独立的判断。”满运龙指出,审查法官在对具体问题上使用的标准,经常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对于过去判例没有遇到过的问题上,如果答案并非黑白分明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空间会更大一些。

目前这个裁定对于孟晚舟而言显然不利,意味着她还将继续遭受扣押,辩方还要展开进一步辩护,这些依然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进行,并由同一名法官审理。根据提交的其他问题,法官再去做一系列裁决。“这种状态可能会持续一两年,没有最终的限期。”

满运龙表示,孟晚舟律师团队可以就这一裁定结果向省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一般会找三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本次裁定再审查。尽管上诉法院有一套专门的审查标准,但一般都会尊重下一级法院的结果,所以在上诉法院层面扭转过来的可能性比较小。

“下一步,孟晚舟团队仍然可以按照过去制定的辩护计划,继续就其他的辩护理由展开下一步的辩护行动。”在满运龙看来,下一个重点可能会是关于正当程序的辩护,即2018年12月1日在温哥华机场,加拿大警方在羁押逮捕孟晚舟的过程中,是否违反了正当程序的要求,这应该是辩方下一步要重点进行辩护的一个理由。

作为一名国际法专家,满运龙更倾向于从法理层面对本案进行分析,但他也坦言,引渡程序本身是一个由政治主导的内容,涉及国家之间的引渡条约,从程序来讲,加拿大司法部是主持整个过程的,实际上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这个过程。

关键词: 孟晚舟华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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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6)
什么都无所谓了
什么都无所谓了 2020-05-28 回复
恶心不恶心,说自己按照美国意愿拘留了别人,后面又说自己司法独立。说这么多废话干嘛。说不说都知道加拿大是美国的狗。要杀要剐?
Logann
Logann 2020-05-28 回复
打脸了
幸福小家貓
幸福小家貓 2020-05-28 回复
所谓“双重犯罪“纯粹莫须有,不要期望美帝发善心,准备好战斗,但不是用法律的武器。
越减越肥的小肥
越减越肥的小肥 2020-05-28 回复
为孟晚舟女士最后可以安全回国,必须改进策略,因为指望的加拿**律实现公平靠不住: 1,谴责帮凶加拿大是必要的,施加外交压力。 2,从经济,教育留学,旅游等域口还击加拿大。 3,对已逮捕的加拿大两间谍也进行审判,向加拿大国内民众和媒体施压。 有理有利有节必须准备后手与加拿大进行斗争!
徐蘋果
徐蘋果 2020-05-28 回复
吾辈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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