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家庭法之财务协议
财务协议
财产协议是是指夫妻或事实关系的伴侣经过平等协商,对双方财产的归属、管理、适用、收益、处置以及债务的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
有效条件
双方可以在婚姻关系或者事实关系形成之前、存续期间以及破裂之后签订财产协议。有效的财产协议应具备以下要件:
双方曾存在或即将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事实关系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以书面形式订立
双方披露完整的财产信息
双方都需要独立的法律咨询建议,并且需要获得由律师提供的独立法律意见证书
即使双方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高度共识,同一个律师也不能同时为双方代理。因为双方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利益冲突,而律师无法同时为两个客人提供最有利于她/他的独立法律意见。
法院判定一份财务协议无效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该协议是通过欺诈获得的,包括未披露重大事项;
2)订立该协议是为了欺骗债权人;
3)协议内容没有考虑另一方的利益;
4)订立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5)该协议本身存在无法生效的条款;
6)出现了使该协议无法实施的情况;
7)协议生效后发生重大变化,涉及儿童的照料、福利和成长环境;
8)当订立协议时,一方进行不当操作。
财产信息披露
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双方财产信息披露是必不可少的。根据家庭法规则(“Family Law Rules2004”)第13.01条,双方都有义务提供以下完整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
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评估通知的副本,以及近十二个月的经营活动报表;
退休金或养老金中的收益;
在合伙企业、公司或信托基金中拥有的收益;
如果一方在分居前或分居后的12个月内处置了财产,请提供证明该交易的文件;
如果一方有带薪工作,请提供您最近的三个工资单的副本;
如果一方拥有或控制一家公司,请提供近12个月该公司的经营活动报表;
近12个月双方名下银行帐户的账单;
双方名下的不动产和动产的市场评估证明;
所有海内外的收入来源。
如果一方拒不提供财产信息,您可以向法院申请传票要求另一方或者第三方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如果另一方仍拒绝提供相关文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可能:
裁决由不履行披露义务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的诉讼费用(全部或部分);
不采纳此前未披露的文件;
保留或驳回未履行披露义务方的全部或部分申请;
裁决未履行披露义务方藐视法庭,并判处罚款或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