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的标配——家庭信托,你了解多少?(上)丨税务
最近读到一段新闻,中国在2020年6月底,设立的境内家族信托合计9,049个,财产价值达1,863.52亿元。意向设立人群数量多达24万人。
但是,由于中国目前的信托配套制度尚未完善,家族信托内的资产主要还是现金,而上市公司的股票、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及不动产很难成为信托财产。
如此尴尬局面,大大制约了国内家族信托的推行,也造成很多企业家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困局。
对于中国几何倍增长的家庭财富,这个信托结构拥有者的比重实在太低了,更可惜的是,当前信托里面配置的资产组合太不合理了。
相比之下,澳洲的家庭信托体系成熟程度就高太多了。
选择澳洲的商业投资移民在这里安居乐业后,都应该认真考虑信托这个财富管理标配结构,从而做到生意投资两不误。
凭借灵活的收益分配、合理的税务筹划,有效的资产和隐私保护,高效的财富传承和遗产规划等等特点,信托百年前就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本地人的财富管理标配。
近年来,也逐渐在华人家庭中广受欢迎。
在澳洲购买投资型资产,包括不动产物业之前,考虑选择正确的所有权结构也是非常关键的,因为这会带来无法逆转的法律和财务影响。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信托。
01
什么是信托?
什么是信托?
要了解什么是信托,最好先从什么不是信托开始。
信托不是法律实体,而您或我,或者像公司则都是法律实体。
本质上,信托是法人实体之间的关系。
尽管存在许多不同类型的信托,但是主要的是全权委托信托,(它们通常被民间称为家庭信托),单位信托和特殊类型的信托,它们结合在一起则形成混合信托。
在最简单的层面上,信托将合法所有权与“受益所有权”分开。
法定所有者由正式的注册过的所有者担任,通常有权决定如何处理信托财产。
受益人有权获得信托财产的收益。
02
信托如何运作?
信托通常是在专业人员(通常是律师或会计师)的帮助下建立的。
信托规则列在称为“信托契约”的文件中,它列出了信托规则和涉及到的有关各方及其对应的权利义务。
例如,对于全权信托,涉及的各方通常为:
• 设立人,即创建信托的人,通常是律师或会计师。设立人通常在建立信托后不参与信托的运作,并且通常无法从信托中获得任何收益;
• 受托人,是信托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并控制信托并做出决定的个人(或通常是公司);
• 任命人或委托人,是有权任命,罢免或代替受托人的人;
• 受益人,即信托财产的“受益权”所有人。通常,信托契约会指定一个或两个人,而其余受益人将由他们与这些人的关系来定义。
除了涉及有关各方及其权利义务,信托还必须具有信托财产。
出于印花税的原因,通常以初始“信托财产”为名义现金(10澳元或100澳元)建立全权委托信托,由设立人在受托人手中交割。
信托契约通常由设立人和受托人签署,并且视其在澳大利亚的哪个州而定,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为澳洲各个州的印花税政策是不同的。
在昆士兰州,以现金结算创建的全权委托信托无需缴纳费用,也无需加盖印花。
但是,在新南威尔士州,必须在信托成立后的三个月内支付印花税。
03
在信托中购买财产有什么好处?
购买信托财产的最大好处涉及:
1. 资产隔离保护
合法所有权和受益所有权的分离可以为“受益人提供高水平的资产保护”,尤其是在全权委托信托方面,这是房地产投资者最普遍的选择。
信托财产与自己名下的财产截然不同。因此,如果信托财产受到债权人的主张,则信托资产通常会受到保护。也就是起到“避债“的作用。
2. 税收灵活性
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只要信托运作得当,信托收入通常归由受益人征税。
对于全权委托信托,这意味着受托人可以决定如何安置每年从信托财产里产生的收入。
受托人可以选择不向已经有高边际税率缴税的受益人分配收入,而转而采用税率较低或最低的受益人。
某些类型的信托,例如全权委托信托,也可以享受一系列的资本利得税减免。也就是起到“避税”的作用。
特别注意,在澳洲,税民和非税民受益人在信托里享受到的税收待遇也是截然不同的。
所以,一想到国内有那么多意向成立信托的人群,只能叹息澳洲的信托体系远水解不了近渴。
不过对于已经登陆澳洲的新移民和有意向移居澳洲的朋友,事先了解下这里的信托概念倒是“领先一步、赢得人生“的做法,这也一直是我们Leadin领赢会计师事务所推崇秉承的理念。
3. 财富传承在遗产规划方面,信托可以成为一种设计方式,从而限制遗产接受来自对分配预案不满意的家族受益人的挑战,或者甚至可以作为遗产规划的组成部分来考虑,以提供更高水平的资产保护和税收灵活性。
遗嘱信托将会成为一种越来越流行的遗产规划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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