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Netflix 终于要向澳洲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从新的一年起,Netflix 将开始向澳大利亚税务机关申报其每年从大约 600 万澳大利亚订户中获得的超过 10 亿澳元的收入,并就此缴纳澳大利亚企业所得税。
这家美国的流媒体巨头通过一家总部位于荷兰的子公司将澳大利亚产生的收入汇集起来,估计在 7.9 亿至 14 亿澳元之间,该荷兰子公司向澳大利亚用户收取订阅收入,而不是作为Netflix Australia的收入。Netflix Australia的收入只是向其荷兰公司收取手续费,并就该手续费在澳大利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是就订阅收入缴纳澳大利亚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以往,Netflix在澳大利亚的公司不在澳大利亚就收取其澳大利亚用户的收入向澳大利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只是就其澳大利亚公司向海外母公司收取的手续费而向澳大利亚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见,以往Netflix在澳大利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相当的少。
从明年2022年1月1日起,这种情况将发生变化,Netflix 将其澳大利亚公司的类别从一家支持服务公司转变为本地分销商。也就是说,Netflix以后不是以支持母公司服务的形式向其海外母公司收取手续费,而是作为本地供应商向澳大利亚用户直接收取用户费,并就该用户费收入向澳大利亚缴纳企业所得税。
No.1
Netflix - 澳大利亚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在新的一年里,澳大利亚 Netflix 订户将由 Netflix Australia 收费,在当地市场产生的订阅收入确认并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变化可能会增加 Netflix 在澳大利亚支付的公司税金额。
澳大利亚订户将在未来几天内开始收到有关帐单更改的通知。
预计将加大谷歌、亚马逊、Facebook等未申报本地收入的国际公司的压力。
“随着 Netflix 继续在澳大利亚发展和投资,我们希望我们的公司结构能够反映我们在这里的业务活动。因此,从新年开始,澳大利亚会员将由 Netflix Australia 收费,而在澳大利亚产生的订阅收入将在澳大利亚确认收入,”Netflix 发言人表示。
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的文件,2020 年,Netflix 报告的税后利润仅仅为 878,234 澳元,总收入为 2054 万澳元。尽管据估计其本地订阅产生了超过 10 亿澳元的收入,但它在澳大利亚只缴纳了约 55 万澳元的税款。
Netflix 没有透露它在澳大利亚有多少订户,但澳大利亚税务局会了解基于 Netflix International BV 支付的 GST 的数字。
2021 年 9 月,Telsyte 的 2021 年澳大利亚娱乐订阅研究估计 Netflix 拥有 600 万澳大利亚订阅者。
Netflix 为客户提供三个会员等级,自 2020 年 9 月起,其价格为每月 10.99 澳元、15.99 澳元或 19.99 澳元。
以订户估计数为指导,Netflix Australia 的收入可能在大约 7.9 亿澳元到可能 14 亿澳元之间,具体取决于每个会员级别中的订户数量。Netflix Australia 将不得不开始向荷兰的运营部门支付服务费,因为当澳大利亚订户收入通过该国家/地区进行渠道时,它已经收到了一笔服务费。
Netflix 一直在改变其在多个国际市场的公司结构,英国和西班牙在去年年底转变为本地实体结构,墨西哥在今年早些时候紧随其后。
这家流媒体巨头还开始更透明地了解其内容的表现,推出了一个 Top10 Netflix 网站,按观看小时数细分前 10 名电影和电视剧。以前,它通过测量观看过标题的帐户数量来计算收视率,如果订阅者至少播放了两分钟的节目或电影,就会计算观看次数。
根据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 8 月份发布的首份 SVOD 澳大利亚内容投资报告,在 2020 财年,包括 Netflix 在内的领先流媒体娱乐服务公司在澳大利亚内容上投资了近 2.7 亿澳元。
该数字包括澳大利亚内容和与澳大利亚相关的作品,其中包括在这里拍摄但未在该国设置的节目,例如 Netflix 的 Clickbait。这是一部耗资 5000 万澳元在墨尔本拍摄的作品,该剧在美国拍摄。
Netflix 即将推出的本地原创作品包括重新启动的 Heartbreak High、年轻成人剧集《体操学院:第二次机会!》、杰西卡·沃特森 True Spirit 的真实故事、离水剧集《无畏》和剧集《Surviving Summer》。
No.2
Netflix Tax - 澳大利亚GST
数年前,澳大利亚消费者进口的商品或不动产(包括数字产品和服务)不受商品及服务税的约束。这意味着在 2017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向澳大利亚消费者提供数字服务或数字产品的离岸供应无需缴纳 GST。
为了保持税收制度的完整性并为澳大利亚国内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澳大利亚将商品及服务税(GST)扩大到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向澳大利亚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无形产品(包括数字产品),即“B2C”销售。
这一变化导致数字供应,如电影、音乐、应用程序、游戏、电子书的流媒体或下载以及其他服务,如咨询和专业服务,无论是由本地还是外国供应商提供,都须缴纳GST。
通过 2016 年税收和养老金法修正案(2016 年第 1 号措施)法案,GST法案中新添加的 9-25(5)(d) 条“供应的接收者是澳大利亚消费者”被添加到消费税法案中。所谓的“Netflix 税”(Netflix Tax)。
新规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它还规定“电子分销平台”(“EDP”)运营商现在负责通过其平台生产的数字服务或数字产品供应而缴纳GST。
因此,像Netflix, Amazon, Apple, Facebook等线上网络服务提供商,即使其网络内容是在澳大利亚海外提供,但其消费者是澳大利亚居民的话,他们即使不在澳大利亚就其收取的会员费缴纳澳大利亚企业所得税,至少要在澳大利亚缴纳G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