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雇主涉在妻子协助下强奸菲律宾女佣案,今(18日)在高等法院续审。男雇主出庭自辩,指案发前在厨房教事主煮猪大肠,并向对方喂食。期间,两人「眉来眼去」和「神交」。而他稍后看手机时,突然有性幻想,想和事主性交,遂问事主「sleeping?」两人最终在妻子洗澡期间,在10分钟内完事。男被告亦形容,X性交时如少妇「害臊」、「含情脉脉」。
两名被告:陈暹德(48岁)和黎芷珊(36歳),男被告被控于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桥洪福村洪溢楼某单位,企图强奸和强奸X。女被告被控于同日同地,协助和教唆男被告强奸X,以及非礼X(案发时约30岁)。
男被告陈暹德。
男被告承认因「玩女人」 和女被告关系转差
男被告今自辩时透露,和女被告于2007年结婚。两人婚后,起初关系不错,但案发前2、3年开始变得「麻麻地」,他称因自己「玩女人」、「叫鸡」。而女被告亦知情,两人常为此争吵。男被告续指,事主X在他们一家工作时,表现欠佳,会被女被告责骂,自己则为X解围。案发时任职兼职厨房的男被告,亦会教X煮菜。
他指,于案发晚返家后,发现气氛不太好,估计X被女被告责骂,他因此问「食不食猪大肠」,以缓和气氛。而男被告厨房教X煮时,他并喂X食一件猪大肠。
男被告洗澡后,抱当时1岁多的儿子返回房间,之后使用女被告的手机。他解释,因自已的手机是「傻瓜机」,没有上网功能。此时,他突然有性幻想,用女被告的手机向X传讯息,表示:「Sir I like you. Do you like it Sir」。他解释,在厨房教X煮猪大肠时,两人「眉来眼去」、「神交」,因此出现幻想,「果刻想和她做爱」。他亦补充,案发前亦曾和X「眉来眼去」和「神交」。
形容X性交时如少妇「害臊」
X其后入房,男被告先用广东话问「一齐训觉?」,再用英文问「sleeping?」。X未有作声,但微笑和点头,并接过男被告给予的100元。两人宽衣解带,开始性交。他指,X当时未有拒绝,自己则「好快脆完事」,最终在10分钟完成性交。
对于男被告在录影会面中称,X案发时是半推半就,他今在庭上解释,X当时未有推开他,并且如少妇「害臊」、「好似含情脉脉」。
X在性交完,拿住衣服离开,遇上刚洗完澡的女被告。此时,男被告再给予50元予X,女被告便查问发生何事,男被告回应「你睇到啦」,又指是金钱交易。女被告听罢即掌掴他,又大骂X。男被告当晚向女被告道歉,但他透露本案发生后,两人已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