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打虎悍将升高院副院长,周永康孙政才无期徒刑都他判的(组图)
担任周永康、孙政才及孟宏伟等省部级以上「大老虎」贪污受贿案审判长的丁学君近日升任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丁学君自2014年起担任天津第一人民中院副院长、刑庭第一庭庭长至今约10年,期间经手不少被外界形容为「超级大案」的判决。
《北京青年报》报导,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丁学君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学君在2015年6月11日以审判长的身份,对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大陆前公安部长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其后,丁学君再次接手「大老虎」贪渎案,他在2018年5月8日以审判长身份宣判,「孙政才(前重庆市委书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
直至2020年1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大陆公安部前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前局长孟宏伟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孟宏伟犯受贿罪,敛财超1446万(人民币,下同),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根据当时的宣判画面显示,孟宏伟案的审判长同样是时任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副院长丁学君。丁学君最近一例「打虎」案件则是发生在2022年1月,贵州政协前主席王富玉因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敛财数额超4.34亿元,被判死缓(死刑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