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鬼”砸车惊魂,青海文旅塌了天(组图)
国庆小长假即将来临,青海文旅却塌了天。
9月26日,一名前往在青海自驾游的游客,发视频称自己在青海玛多县的无人区,遭遇骇人听闻的“拦车抢劫”。
很多年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的确发生过拦截车辆抢劫的事,多以拦货车劫掠货物为主。虽说最近两年经济不景气,但在司法严禁、监控遍地的如今,文明不至于倒退回几十年前吧?
特别是青海警方在事后发布了警情通报,称“误会”,没想到却遭大众质疑“理由牵强”。舆情汹汹中,警方竟悄悄删除了警情通报,让整个事件变得更加不明朗。
是误会还是拦路抢劫?我们来看看事情的始末。
9月26日当天,李先生驾驶着自己的爱车从玉树开往西宁,途中经过玛多县西丽高速花石峡镇区域,突然发现前方多了一辆大货车。
茫茫戈壁,荒无人烟,目光所及只有一条笔直的马路,突然出现一辆停着的大货车,多少让人觉得有些不对劲。
事实证明,人的第六感往往十分准确。就在李先生放慢车速观望时,原本空无一人的马路上突然出现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
更令人惊骇的是,随着距离越来越近,这个黑衣男二话没说,突然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一个恶狠狠的隔空投掷动作,就将石块地砸到了李先生的前车窗玻璃上!
难道这是独特的欢迎仪式吗?李先生还没从惊惧和懵圈状态中醒过来,又发现刚刚还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突然开始启动了。
关键是,它启动后的动作更加不可思议。只见司机从容的左打方向盘,就在李先生以为它要掉头时,它竟一个立定,横亘在了整条马路上不动了。换句话说,大货车就是一副要将整条马路堵死的意图。
在这渺无人烟、寂静而荒凉的异乡土地上,一个砸车的汉子,一辆横拦的大货,谁碰上能不后背冒冷汗?恐惧之下,李先生开始倒车准备逃离。
眼看李先生要跑,之前的黑衣男状似癫狂,一边向这边奔跑,一边不断从地上捡起石头继续砸向李先生的车。
啥也别说了,加速倒车吧!然而,眼见就要摆脱前面的“恶虎”时,猝不及防的,后面突然一声恐怖巨响,一块石头竟从后车窗直接砸进了车里!
李先生惊惧回头,就见后车玻璃已经被砸出一个脸盆大的窟窿,引擎盖也被砸破。不幸中的万幸,石头没砸到人,不然这一下后果不堪设想。
李先生这才醒悟过来,原来前门刚刚拒虎,后门早有“狼”藏在路边伺机而动。
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但古时候打劫还得喊一声: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啥的,好通报一声我是打劫的,现如今是什么路数,三人小团伙,来者不善,一言不发直接开砸?
难怪这几年,在驴友群中流传一句话,“在无人区碰到野兽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好在李先生足够机敏,巨大的恐惧中,他一句话不敢说,更别提下车,一路油门踩到底,汽车险险要飞起,才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安顿下来后,李先生马上报了警。
有砸破的车窗,有行车记录仪,警方的反应也很迅速,很快就将三个嫌疑人抓捕归案。
报案后,惊魂未定的李先生将行车记录仪记录的一幕幕发到了网上,瞬间引起极大关注。毕竟,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脚步越来越远。如今国庆在即,空旷神秘的新疆、西藏、青海等地都是旅游爱好者的首选。
如今青海整这死出,还让不让人去?一个四川网友就表示,原定国庆一家人青海自驾游七天,这下直接被劝退。
更有跑大车的网友表示:甭遮掩,常年跑车,在外地被石头砸、偷油都是常规操作,外地司机上厕所都得先交钱!
好么,我还以为李先生的遭遇是孤例呢!原来,从古至今,只有“抢劫”这个非遗从来不缺少传人。
估计原指望国庆七天大干一场的青海文旅,已经哭晕在荒原上。舆情汹涌中,青海玛多县警方于9月27日紧急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这则通报的本意是想辟谣、平息舆论,没想到掀起了更大的风波。有网友表示:通报中的每个字都认识,组合在一起不认识。
原来,通报开篇上来就一句话定性:关于拦路抢劫事件,“经过公安机关核查,为不实信息”。
什么什么,完整记录的视频居然成了不实信息?那砸车事件是怎么肥四?青海警方是这么解释的:3名货车司机误将当事人车辆认为是与其朋友有经济纠纷的车辆,遂进行拦截。
紧随其后,有媒体就此事做了更加详细的表述“砸车3人此前看到聊天群说当地有车辆丢失,误以为是游客驾驶的车辆,拦截未果后则通过扔石块的方式迫使对方停车。”
青岛路虎女打人,说是急着去医院,有原因打人;无人区拦车、砸车,说是存在误会……真真难为了撰写通报的文职人员,得多么绞尽脑汁才能将“事实的真相”给我们这些爱较真的人表述清楚啊!
表述是表述清楚了,这届网友不好带啊!他们表示:李先生是自驾游,外省车牌是怎么看成你朋友的车呢?地广人稀,三人是如何掐指一算,“朋友的车”必过此处?三个人守在路边,都不看车型、颜色?
就算三个人料事如神,又都高度近视认错了车,为啥不报警,冒着被撞的风险直接拦车?第一次砸就算是误会,那第二次、第三次呢?
按照警方逻辑,那三个扔石头拦车的货车司机不仅无罪,还要给他们发个见义勇为奖?
按照警方逻辑,人贩子可以说,我觉得路边有个孩子挺像邻居家的孩子,我就给抱跑了;打人的可以说,我看这人挺像前些日子通缉的犯人我就把他打了一顿;入室抢劫的可以说,我看这房子和我家挺像我就进去了……
既然警方说起因是经济纠纷,那就把经济纠纷的相关证据亮出来呗!
耐人寻味的是,一片质疑声中,9月28日,有记者发现当地发布的通报已经查询不到了。如此严肃的通报,说删就删了?媒体记者致电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后续或将发布最新通报。
正在办理中,你义正辞严的辟什么谣哩?
无论青岛,还是青海,怕影响当地形象,怕影响文旅收入,不想让事态扩大化,可以理解。但,涉及到法律的底线,不能颠倒黑白是吧?
抢劫罪三年刑期起步。误认车辆发生打砸就不一样了,顶多算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金额不大的话搞不好赔钱了事。
但法律存在的意义呢?难道不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吗?
“用不公的执法对待民众违法,恶果远远超过民众违法本身,因为民众的违法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执法则污染了水源。”
信息爆炸时代,纵容如此恶劣的抢劫罪,不仅不会维护了一个地方的形象,反而会更深层次的破坏这个地方的形象。
从更深远的意义来讲,对整个社会文明,甚至是整个民族的未来,危害不可估量!
与其遮遮掩掩,不如直面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