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杀手”成瑞龙:灭门一家三口、杀害十几人,逃亡13年,宣判死刑时他仍面带微笑…(组图)
身负13条人命、枪杀3名警察,犯下10起抢劫、杀人、强奸惊天大案,他亡命天涯13载,最后4年藏于狱中,面对审判竟面带笑容,向法官连说“新年好”。
此人便是1996至2005年间在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制造了一系列抢劫、故意杀人、强奸案件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
(成瑞龙受审 图源:广州日报)
本篇作者系法律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犯罪心理学,文章梳理了成瑞龙犯下的一系列案件,并分析了他的犯罪心理。
01
罪欲之始
1996年,23岁的成瑞龙刚刚被解除劳教不久,与发小兰启荣一同回到了广东省佛山市。当时都无业的二人时常与同村的打工仔成胜聚会聊天、打发时间。由于三个人身上都没钱,他们一拍即合,寻思着要“搞点钱花花”。成瑞龙还找来了另一个叫成海芳的同村人,四个人开始物色目标、伺机作案。
有一天,当他们路过佛山一家海鲜冷藏厂的时候,成瑞龙无意当中看到老板桌上放着的一摞钱,两只眼睛立马就红了。他转头就对身边的兰启荣说:“这个老板有钱,我们不如搞他!”
摸清了老板伍某的住址和生活规律后,1996年5月25日晚9时许,兰启荣先潜入佛山市南海区被害人伍某的住宅楼中,把大楼的防盗门给打开。紧接着,用丝袜蒙面的成瑞龙、成胜、成海芳三人一同上楼,准备等被害人回家时突然动手,兰启荣则回到出租屋准备接应。
当晚11点多,被害人伍某夫妇带着孩子刚一回家,等候已久的三个人就持刀冲进屋中,当场抢来人民币2万余元、港币1万余元以及物品若干,并劫持了伍某的妻儿作为要挟,逼伍某筹集17.8万元人民币,到某酒店交给兰启荣作为赎金。谈好了价格和交款方式后,成瑞龙威胁伍某:“不准报案,也不能迟于明早九点交钱,否则等着给你妻儿收尸。”
心思缜密的成瑞龙怕老板报警,就让成胜、成海芳留在伍某家里看着女人和孩子,自己则在暗中跟着去筹钱的伍某,看见他确实是开车回店里拿钱后,他这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伍某果真如约来到指定地点交钱。钱到手后,四个劫匪欣喜之余,便想马上逃离现场。然而,千算万算,成瑞龙终究还是算漏了一手。劫匪们不知道的是,老板早已在筹钱的时候偷偷通知了警方。因此,在逃跑过程中,走在后面的成胜在被害人伍某的住处被当场抓获,成海芳则一路逃回原籍,后来因为拒捕被当场击毙,只有成瑞龙和兰启荣拿着抢来的财物逃之夭夭。
这就是成瑞龙系列案中的“第一案”,也正是他口中所说的“第一次干大事”。从此以后,他便走向了流窜作案、亡命天涯的不归之路。
02
夺命逃亡
成瑞龙和发小兰启荣每天风餐露宿、东躲西藏,有福不能享、有钱不敢花,可谓尝尽了苦头。逃亡过程中,他们密切关注着警方的一举一动,生怕露出一丝一毫的马脚。
两个人不敢光明正大地乘坐任何交通工具,他们不是偷自行车、摩托车,就是扒火车和客车,就这样狼狈不堪地一路奔逃到了广西。到了桂林以后,两人用化名把抢来的人民币和港币分别存进银行,还在风景不错的七星公园附近租了一处房子,算是暂时安稳了下来。
(成瑞龙)
成瑞龙与一名在桑拿按摩店工作的女子李红(化名)谈了恋爱,很快他们就同居了。这个李红的身上仿佛有着某种魔力,把成瑞龙牢牢地吸引住了。虽然他后来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交一个女朋友作为掩护,但从始至终,他都说自己最爱的女人就是这个李红。甚至在日后成瑞龙接受审讯时,他都要求警方给他看李红的照片,否则就不愿意开口。
然而好景不长,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警察突然敲开了他们房间的大门,说要对他们的出租屋进行突击检查。当警察在询问李红的过程中得知其从事桑拿按摩后,便将她的两万多元钱作为非法所得予以收缴,这间出租屋也因涉嫌卖淫嫖娼被查封。
这样一来,生活状况急转直下的成瑞龙一时间又重新生出了罪恶的念头。一番密谋过后,成、兰二人决定绑架一位李姓房地产老板,并计划着这次要弄来1000万元,拿了钱直接跑到境外去,然后就“金盆洗手”。
1997年4月14日晚上10时许,成瑞龙和兰启荣故技重施,又是先守候在李某所住楼房对面的楼中。凌晨1点左右,刚刚回来的李老板在自家楼下被两个歹徒堵了个正着。兰启荣先是拿刀顶住李某,随后又想用铁链从后面把李老板的双手给绑住。李老板见此情景,并没有束手就擒,而是使出全身力气拼命反抗,这一下惹恼了兰启荣,他拿刀就朝李老板的肚子捅了下去。然后,两个人又在李老板的身上连捅数下,直到将其捅死。
这一案让成瑞龙背上了人命,于是在以后的作案中,他干脆无所顾忌了,开始肆意杀人。据成瑞龙事后回忆,虽然过去了十几年,但由于是第一次干这么大的事,所以当时的情景还记得非常清楚。那次杀了人,他也非常紧张,把作案工具扔在了现场,翻墙夺路而逃。多年后,面对记者的采访,他说这起案子也是他“最后悔的一次犯罪”,因为“兰启荣失手杀了人,导致我没有了回头的余地”。
(成瑞龙)
同年,成瑞龙和兰启荣潜入湖南株洲富商李建敏(化名)家中行窃被发现后,将李建敏残忍杀害,并将其妻子、女儿劫持到衡阳的一座山上杀死。本案中二人抢得8万多元现金和一些金银首饰。
需要说明的是,这起案件中有关母女二人死亡的事实,最终因证据不足而在二审期间未予认定。广东省高院认为,虽然成瑞龙在侦查阶段供述了杀害母女二人的具体地点和行凶的方式,但最终既没能找到被害人的尸骨,也未能发现有关的现场痕迹,缺乏与被告人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的其他证据,故母女二人被认定为下落不明。
1997年9月,成瑞龙、兰启荣流窜至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入室抢劫杀害了工厂老板沈某并致其妻子重伤,所幸他们16岁的女儿沈宜(化名)在高中住校,从而逃过一劫。
1998年3月,成、兰二人在逃窜至广西北海后,兰启荣发现一名独居的老警察身上有枪,二人便心起歹念,准备杀警抢枪,从而获得威慑力更大的作案工具。于是兰启荣趁夜杀死广西合浦县公安局民警李某,搞来了他身上的那把77式手枪。
成瑞龙拿到了枪,终日爱不释手,恨不得睡觉的时候也放在身边。一有了空闲时间,他就拿出枪来反复摆弄,练射击、练瞄准。后来,在一次入室盗窃中,二人竟意外地窃得了数发子弹,有了枪和子弹的成瑞龙真可谓心花怒放。从此以后,他们的胆子陡然大了起来,作起案来也更加无法无天。正如他自己所说:“有了枪,碰到警察都不用太害怕了”。
1998年5月16日,成瑞龙和兰启荣守候在广东肇庆的一家证券交易所门口,开枪打死了一名市民,劫得现金10万元。
03
无尽疯狂
成瑞龙一直对第一起案件中报了警、从而让他失去两个发小、走上亡命之路的海鲜店老板怀恨在心。如今有枪在手,他便总想着要回佛山找海鲜店老板伍某报仇。可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一次,他们竟然犯下了枪杀两名警察的惊天血案。
1998年5月22日晚上九点多,广东省佛山市巡警支队民警姜明华、邓勇坚在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形迹可疑,便上前盘查二人身份。这两名男子正是刚刚在佛山亲仁西路附近下车,打算回来找海鲜店老板寻仇的成瑞龙和兰启荣。
二人心怀鬼胎,此时宛如惊弓之鸟,看见警察朝他们过来了,成瑞龙想也没想,掏出手枪就向姜明华开了一枪。“砰”的一声,一颗子弹射进了姜明华的头部。在旁的邓勇坚一看情况不妙,立刻准备拔枪还击,可惜由于事发突然且距离较近,还是慢了半拍,被成瑞龙射出的第二颗子弹击中头部,当场牺牲,而姜明华同志最终也因抢救无效牺牲。
2009年的清明节前夕,姜明华生前的战友之一——佛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民警周志成在姜明华牺牲后的第11年,给他写了一封悼念信。信中,周志成说他还清晰地记得姜明华离开人世的前一天晚上,“几个战友难得在一起喝了点酒……您给我倒酒,然后说,不要烦恼,凡事有商量。赶快回去给妻子道歉,夫妻之间总是‘床头打架床尾和’,记住,家和万事兴”。
据案发现场另外两名警察事后提供的证言,成瑞龙在拔枪射击时几乎就没有丝毫犹豫,每一枪都直奔要害部位打,用“心狠手辣”四个字来形容毫不为过。
“5.22枪杀警察大案”发生后,因为警员的牺牲和两名犯罪分子的极度危险,广东警方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佛山市公安局立即部署了大规模的搜捕行动,将广州芳村、佛山市区等地全部封锁,力求将两名“悍匪”以最快速度抓捕归案。
追捕过程中,民警蒋世军和战友们发现了成、兰二人的踪迹,正当他们悄悄地向二人接近之时,嫌疑人竟又一次开枪拒捕,蒋世军右肩中弹,狡猾的犯罪分子再次逃脱。而广东警方恐怕此时也不会想到,他们竟要在日后和最凶残、最狡猾的那一个歹徒,展开一场长达11年的追凶马拉松。
公安机关对成、兰二人的通缉很快起了效果。5.22案发后的几天内,兰启荣便在江西省南昌市的邮电大厦落网,于1999年被执行死刑。随着兰启荣的落网,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就在广西桂林发现了成瑞龙的行踪。于是,专案组成员火速赶赴广西,同当地警方部署联合行动,准备对成瑞龙实施抓捕。
(成瑞龙)
1998年5月31日下午4时许,成瑞龙经过一家酒店门口,看见有人在盯着他,怀疑可能是“便衣”,就快步往前走了几步。当听到有人在后面大声喊道:“站住!我们是警察!”时,成瑞龙马上拔枪射击,一颗子弹打进了桂林市刑警队副大队长白华恩的身体。
当时其他警员距离现场还有七八十米,由于既怕伤及无辜群众,又急着抢救已经受伤的白华恩,成瑞龙再一次得以侥幸逃脱,而白华恩同志则因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短短几天功夫,成瑞龙连续枪杀了三名警察,累累血案可谓震惊了全国。广东和广西警方下定了决心,哪怕成瑞龙跑到天涯海角,也誓要让其落入法网。只要是有关成瑞龙的任何线索,无论来源是否绝对可信,警方都尽全力一一排查,其工作量可想而知。
11年里,专案组成员戮力同心、锲而不舍,为了一个成瑞龙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可是事情也真是邪了门儿了,虽然在每年的追逃工作中,佛山警方都把成瑞龙列为头号追查对象,可想要真正抓到他,真就比大海捞针还难。
2001年3月,公安部正式下发了对成瑞龙的A级通缉令。2008年,佛山市公安局悬赏五万元缉拿成瑞龙。2008年7月,佛山市公安局再次印发了7000多份协查通报,并把成瑞龙的指纹信息上报公安部指纹信息排查数据库,供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比对排查……
而成瑞龙的罪恶还远远没有到此为止。在11年的亡命之路上,除最后4年身在狱中外,他一直在给自己罄竹难书的罪行簿里添上一笔又一笔的血债。
1999年1月24日凌晨,正值新春佳节,刚刚在重庆市郊的一家储蓄所行窃后的成瑞龙正在等候公交车,一名治安队员看他形迹可疑,便上前叫他把身份证拿出来。
成瑞龙装作没听见,继续往前走。治安员眼看着成瑞龙就要走到巷口的另一端了,便呼叫其他同事赶紧拦截。没想到,成瑞龙突然从裤兜里掏出枪来,对着一个治安队员扣下了扳机。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治安队员王光禄这一次又是头部中弹,经抢救无效死亡。
1999年的7、8月份,成瑞龙在江西省大余县的一家宾馆盗窃被发现后,强奸杀害了房间里的一名初二女生(此案为不公开审理)。
2001年8月4日晚,成瑞龙逃窜到江西省信丰县,伙同“小九一”(二人2001年相识,成瑞龙不知道“小九一”的真实名字,目前尚未归案)潜入嘉定镇水北村曾某的家中行窃。
“小九一”在翻衣柜的时候弄出了动静,惊醒了正在家中睡觉的曾某妻子和七八岁的女儿。女主人看见家里进了贼,控制不住地惊叫了起来,成瑞龙怕事情败露,就过去狠掐她的脖子。挣扎当中,女子一口咬住了成瑞龙的手指头不松口,“小九一”这时也过来了,两个人便合力杀死了女主人。这么一番折腾,睡在旁边的小女孩也早就被吓醒了,哇哇地哭,“小九一”顺手用刀把孩子也给杀了。
据成瑞龙自己说,他这次杀人是因为“本来开始是捂住她的嘴的,但刚好捂的时候手指给她咬到了,一直咬着我的手”,“两个人搞起来拉起来都拉了一层皮出来,所以一个人也已经气愤了”。这次作完案后,成瑞龙把女主人的尸体摆放成横卧在床的样子,又把她的睡衣裤脱掉。
04
穷途末路
恶贯满盈的成瑞龙也许真的想过自己可以逍遥法外一辈子,期盼着能够隐姓埋名直到带着惊天秘密离开人世。可终究还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不知道的是,此时他的末日也正一步步地悄然逼近。
2005年1月18日凌晨,成瑞龙和一个“朋友”到江西省龙南县实施盗窃后,在公交车上遇到了警察盘查,成瑞龙拔刀将其中一名警察刺伤。另一名警察冲过来与成瑞龙搏斗,也被划伤手臂,成瑞龙便趁机跳下车逃跑。
手臂受伤的警察见状,在路边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就向成瑞龙的头部猛砸,成瑞龙当场就被砸晕了过去。在审讯中,成瑞龙从始至终一口咬定自己叫“周全”,福建人,没有父母,流落到了江西。最后,化名“周全”的成瑞龙因抢劫罪被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江西某监狱服刑。
2009年5月20日,公安部正式下发了佛山市公安局提供的成瑞龙相关信息A级协查令。5月21日,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接到公安部对重大逃犯成瑞龙的协查通报后,立即部署全省刑侦技术部门展开协查。
5月24日,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察刘轩平(化名)通过全省信息系统查询时,发现正在服刑的抢劫犯“周全”与成瑞龙的资料十分相符。
知道了这一情况后,佛山市公安局不敢怠慢,立刻组织了一组精干的警员连夜赶到江西南昌。在进行了反复的精密信息核对、指纹比对识别之后,侦查员们长出了一口气,他们终于锁定了正在服刑的抢劫犯“周全”便是接连犯下惊天大案、佛山警方苦苦追凶11年要找的成瑞龙。
6月2日,江西省公安厅通过媒体对外披露成瑞龙在江西被查获的这一消息,6月3日,江西警方正式将成瑞龙移交给广东佛山警方。
为了这一刻,多少一线民警日夜奋战、苦苦等待,从青丝熬成了白发。为了这一刻,多少无辜的被害人家属早已流干了眼泪,但他们心中的创痛却永远也无法被完全抚平。
(成瑞龙)
据说,专案组的一名警察在第一次见到所谓“周全”时,先递了一根广东的“双喜烟”给他,并用广东话跟他交谈。此时的“周全”苦笑了一下,知道自己这次是无论如何也瞒不过去了,便对着这位警官说:“我就是成瑞龙”。
(成瑞龙被捕 图源:大江网)
有记者曾经问成瑞龙觉得自己会判什么刑,成瑞龙答道:“我死十次都不够,我判什么刑,这个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不用我说了。”
审判当天,一贯极其注意自身形象的成瑞龙是一副“斯文”的打扮,草绿色T恤外面套着蓝色囚服,戴着黑框眼镜,乍一看很难让人将他和“杀人恶魔”的形象联系起来。
面对着检辩双方的发问,成瑞龙没有丝毫惊慌,他翘着二郎腿,时不时地晃晃脚,大谈自己的作案经过和逃脱经历,甚至连用左手还是右手砍的人这样的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让人不得不感叹他的记忆力之好。在一审宣判当天,他还连声向审判人员说“新年好”,甚至在听到自己的死刑判决时也面带笑容。
(成瑞龙)
2010年2月21日上午,佛山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成瑞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审理中认定成瑞龙伙同他人或单独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10起,杀害13人,抢劫财物价值达28.8万多元,但其实际作案数应不止此数)。
一审宣判后,成瑞龙以对一审判决中所认定的三起案件事实有异议为由提出上诉。2010年7月10日,成瑞龙案二审宣判,广东省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成瑞龙犯案时间线,由作者整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为了调查成瑞龙的犯罪心理问题,曾与他进行过面对面的访谈。
在访谈的最后,李玫瑾教授问成瑞龙:“你十五六岁就开始心高气盛、想挣大钱,现在外面有很多年轻人跟你一样,你想对他们说些什么?我告诉他们。”
成瑞龙想了想,答道:“告诉他们,人这一辈子选择什么,都不要选择犯罪。”
人性何以泯灭?——成瑞龙的犯罪心理剖析
一、行为特征分析
从成瑞龙的犯罪生涯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之所以能够连续作案并逃亡多年未被抓获,与他的体能较好、胆大心狠、能较熟练地使用枪支、犯罪技能娴熟、犯罪经验丰富,且有相当程度的反侦查意识等是分不开的。
具体体现在他作案时往往结伙,共犯都是他绝对信任的发小、铁哥们儿等;案前谋划细致、思维相对缜密;作案往往不留余地,抢劫后就杀人灭口;实时掌握警方的有关动向以便逃避追捕;每到一个地方都要交女朋友以获得藏身之处;逃亡路上一次也没回过家,也从不给家里人打电话等等。
成瑞龙的系列案件也较明显地存在着暴力升级的过程,从一开始不杀人到后来的不断杀人,侧面反映出他对犯罪风险的清晰认识和毫不在意。可以说,成瑞龙是比较典型的以习惯性、持续性的犯罪作为生活方式和生活来源的终身犯罪者。
二、犯罪动机分析
成瑞龙的犯罪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典型的混合型犯罪动机,可将其大致概括为以下四种:
1.物欲动机——抢劫财物主要是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和他本人挥霍所需。
2.安全动机——抢劫后杀人主要是为了灭口,杀警察主要是为了拒捕,动机即自我保护、逃避侦查活动。
3.愤怒动机——成连续作案中明显含有仇视警务人员、仇视社会的动机成分,部分杀人案件也是由于被现场被害人的反抗动作激怒。他犯下的唯一一起奸杀案也极有可能是出于对被害人的愤怒情绪而突然激发犯罪动机。
4.成就动机——成在连续制造大案的过程中会获得一种强烈的成就感,这种犯罪体验会强化其犯罪动机并驱动着他继续作案、行为不断升级。
可见,物欲动机是成瑞龙抢劫犯罪的主要驱动力;安全动机、愤怒动机主导着成瑞龙的故意杀人行为;成就动机则更多是每次犯罪后带来的附随体验,使得成瑞龙的犯罪心理结构不断恶变。
这几种动机成分相互交织、相互作用,从而不断推动和强化着成瑞龙的犯罪行为与心理。
心理学上通常将一个人的暴力/攻击行为分成工具性攻击行为(instrumental aggression)和敌意性攻击行为(hostile aggression)。
工具性攻击也称主动性攻击、掠夺性攻击等,它指的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攻击行为。此类攻击行为只是作为实现某种个人目的的手段,往往与受挫或威胁等外界刺激无关,大多不伴随强烈的情绪反应;
敌意性攻击也称反应性攻击、情感性攻击等,它描述的则是爆发性的、不受控制的、往往伴有强烈情绪反应的攻击行为。一般是出于对威胁或挑衅等刺激进行的自我防御,或者直接对挫折的来源进行破坏。
如果用该理论来分析,成瑞龙的犯罪行为既有工具性的犯罪,也有情感性的犯罪。
三、心理特征分析
通过对全案经过以及其他资料的详细梳理,我们可以从诸多细节中总结出成瑞龙一些典型的性格心理特征:
一是畸形的欲望十分强烈。成瑞龙之所以走上以抢劫为生的犯罪道路,无非是想“赚快钱”,即源于他极为强烈的畸形物欲。他对记者说:“当时就算是收废品的话,一天都能赚四五十元钱,但那时还是觉得来钱太慢”。一天赚四五十块,一个月下来也将近一千块钱。如果成瑞龙能踏踏实实地努力攒钱,放在1995年,他的生活应该算不上差。然而,心高气傲、一门心思要挣快钱的成瑞龙就注定不可能过安生日子,畸变的欲求必然会推着他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二是智商较高、思维缜密。这一点在他案前预谋充分、作案屡屡得手、在警方布下天罗地网的情况下还能潜逃多年、在法庭上回忆作案过程时记忆力超群等细节中便可知晓。
三是表现出高度的自恋。成瑞龙是个极为自恋的人。多篇报道都特别提到了他极为在意自身形象,甚至在看守所时及受审前都要花很长时间“梳妆打扮”一番。当记者谈到他的杀警案时,他对此的评价是:“反正在贼的方面来说,我觉得肯定都是很得意的。”问他:“你觉得自己在杀人犯罪这方面有超常的能力吗?”成瑞龙洋洋得意地说:“我相信自己有这方面的智商,这方面的智商还是不错的。”他还认为自己比“世纪贼王”张子强更厉害,说“当时张子强的那个事情还没报出来,我就已经有想法这么做了(指第一起案件中当场挟持人质勒索赎金)。”
四是情绪易激惹、报复心强。有资料写到,成瑞龙的脾气比较暴躁,他心狠手辣、报复心理强的特点更是在他的作案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之所以杀那么多警察,除了拒捕这一现实原因外,还在于他有强烈的“仇警情结”(下一部分详细分析),且时隔两年后还要冒着被抓的风险回去找海鲜店老板寻仇更是体现了他睚眦必报的性格特点。
五是有明显的外归因倾向。记者让他归纳一下自己走到今天的原因,他总结了四个方面,而这些原因都是外部原因,基本没有哪一条是他个人的。对于“杀人狂魔”的形象,他也一再辩驳,认为自己并不“凶残”,说“任何人对自己的生命都是自私的,杀人只是保护自己的生命”。如果孤立地看待其辩解,我们或许还会认为他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只要对案情详细了解后便可知道,绝大部分的被害人都是对他没什么威胁的无辜群众,且其中不乏妇女儿童,所以他这样的辩驳是站不住脚的。
六是对自己的行为存在一定的悔意,有一定的情感表现,体现出人性的矛盾。虽然成瑞龙从始至终都以一种不在乎的态度面对法庭审判,但他仍然对自己的行为流露出一定程度的悔意。二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成瑞龙表示想把自己全身的器官捐献出来,希望帮助一些病人获得健康。他说:“这是我临死前的真实想法,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很多人,想说一声,对不起,我错了。”
而在个人情感上,这样一个冷血的“杀人狂魔”偶尔竟也表现出脆弱的一面。他对记者说:“对感情什么的,我经常想起来,或者看电视都会流眼泪,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到我真正狠起来的时候也会那么狠……其实自己也不是很了解自己,所以有时候说我挺硬,对这些痛啊什么的又不会流眼泪,但对那些感情的痛苦来说,我就会觉得很脆弱,我也搞不懂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
虽然在外逃亡多年,他从没回去看过家人,也没往家里打过一个电话,但他自己说只要每次一想到家人,听到家里人的消息或者看到照片时也会想哭,而他对情人李红的爱也同样体现出人性中的矛盾。
(图源:优酷网)
四、成瑞龙是如何走上系列犯罪之路的?
分析一个人为什么犯罪,需从生理、社会、心理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虑,各因素之间交互作用最终导向了个体犯罪行为的发生。正如剧集《尘封十三载》中化用一本国外犯罪心理学著作中的论述而得来的台词:“基因装上子弹,性格瞄准目标,环境扣动扳机”。我们虽然无法研究成瑞龙的人格问题和犯罪行为有无生物因素的影响,但回顾他的生活史,我们仍然可以从社会、心理等方面分析概括出他走上系列犯罪之路的一些可能原因:
一是早期的品行障碍和不当的教养方式。成瑞龙1973年出生于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旱冲村,他的父亲是当地的村长,平日行事正派,在村里颇有威望。按说家里的条件也算不错,可成瑞龙却从小就是个在当地闻名的“问题少年”。由于长得胖、力气大、交的朋友杂,便经常与人打架、惹是生非,每次不管是赢是输,他都一声不吭地回家。成瑞龙的父亲管教子女很严,所以成瑞龙小时候没少挨父亲的打。他还记得,小时候他爸爸经常罚他跪木凳儿,不认错就不许起来。但成瑞龙脾气很倔,跪到膝盖青紫了也不肯认错。上了初中,他跟校长的女儿谈了恋爱,还让人家怀了孕,结果不出所料,成瑞龙被中学给开除了。
不难看出,这时的成瑞龙已经表现出了明显的品行障碍,有了“变坏的苗头”。但在当时的情形之下,成瑞龙父亲采取的是一味体罚的管教方式,没有人想到要对成瑞龙的行为问题进行科学的干预和矫正。有研究表明,若体罚的方法使用过度,可能导致一种专制型的高度心理控制或强迫控制,使孩童出现焦虑、抑郁、自我调节能力变差和攻击行为等。除此之外,它更可能导致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沟通交流变得越来越少,孩子也越来越听不进去父母所说的话了。
二是青春期负向社会化形成错误价值观。成瑞龙还在念初二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比他大一两岁的潘姓同学。据成瑞龙自己说,这个姓潘的伙伴对他后来走上犯罪道路影响相当之大。他后来发现,这个姓潘的其实是有意接近他并和他玩儿的,主要是为了向他传授一些诈骗、盗窃之类的犯罪技巧,将他培养成自己的“小弟”。由于姓潘的看成瑞龙“爬上爬下很厉害”,就叫他去爬国道、偷货车,1991年,成瑞龙还真偷来了一两千块钱。后来只要姓潘的找准了目标,就叫成瑞龙去偷,俨然把他当成作案工具来使。
根据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提出的“差异交往理论”,犯罪人的反社会行为是习得的,一个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接触并吸收了更多的犯罪观念,而不是遵守规范的观念。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班杜拉大名鼎鼎的“社会学习理论”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即攻击行为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习得的,其中尤其重要的学习机制便是观察学习。
潘姓同学对于成瑞龙来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负面榜样”。除了各种犯罪技能的传授,更重要的是成瑞龙会不可避免地在日常生活的耳濡目染中将许多潘某传递出的错误价值观、违法犯罪观念内化成为自己三观的一部分。
美国新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森在他的人格发展八阶段论中,将青年期(12—18岁)的核心发展任务定义为解决角色混乱的冲突,并获得自我同一性,即通过探索价值观、职业目标等来明确“我是谁”、“我有什么价值”和“我选择什么作为未来的生活方向”。可见,该时期对一个人的人格养成是非常关键的。可此时的成瑞龙每天接触的都是越轨行为和不正确的价值观,那他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便不足为奇了。
(埃里克森人格发展八阶段理论 图源:公众号“启乐心理”)
三是数次负面生活事件激发其反社会意识。成瑞龙被学校开除后,决定听从父亲的想法去报名参军。当时,参军是农村孩子失学后都会考虑的一条出路。成瑞龙多次对记者讲:“当兵是我最大的梦想”,当时他还为通过考核做了半个多月的体能训练。考核的时候,他的很多项目成绩明明都很好,可到了公布录取结果的时候,成瑞龙发现自己竟然落选了,而另一个跟他一同参加考试、成绩却不怎么样的人竟然榜上有名。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非常大,甚至“当时就哭出了声”。
从此以后,他感觉到“这个社会就是有关系,好多事情也能摆平”,并“慢慢开始对社会有些排斥和憎恨的感觉”。而他的所谓“仇警情结”,则是因为他在1993年因盗窃被劳教期间,看到有人交了钱就可以早点出去,而他拿不出来什么钱,所以足足被关了两年才放出来。他觉得这个社会充满了不公平,有钱就有一切,并产生了对整个社会和警察职业群体仇视心理。
应该说,社会当中的的确确存在着种种不公平的现象,但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他肆意侵害他人权益、践踏无辜者生命的理由和借口。他后来对记者说:“现在知道有很多警察都是很好的。那些不好的警察如果做太多错事的话,他们也会进监狱。”或许,让他对警察的仇恨情绪慢慢消解掉的,正是那些牺牲在他罪恶枪口之下的英勇无畏的警察们,着实令人唏嘘。
四是成年后连续犯罪不断加强人格病态。1996年5月,成瑞龙首次作案时23岁,此时他的人格问题业已形成。第一次作案后的快感,让他产生了强烈的“犯罪体验”。于是他不断地寻求继续作案、作大案,快感的阈值也变得越来越高。第一次杀了人、第一次有了枪、第一次杀警察,行为暴力程度不断升级的背后,是他犯罪心理结构的不断恶变,也是他被不断固化和强化着的病态人格。可以说,不停地犯罪、不停地作大案就是成瑞龙的生活方式,更是他的人生追求,如果他永远不被抓获,那大概率他就一直不会停手。
(成瑞龙的犯罪心理简要图示)
我们打开晦暗血腥的犯罪档案,窥探幽微难测的人性深渊,其目的并不在于猎奇,而是要看到每一个罪犯良知泯灭背后的真正原因,深度思考每一起案件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给当下的世人以警醒,给潜在的犯罪者以震慑,并从最大程度上预防同类犯罪的再度发生。
2011年11月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瑞龙在广东佛山被执行死刑,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2008年“佛山3.23”恶性劫杀学生案的主犯林伟德等人。
法庭宣判前夕,记者曾经问他:“假如有来生,你会做什么?”成瑞龙叹了一口气,说道:“经历了这么多,肯定想做个平民百姓的。”
假如真有来世,成瑞龙就会去做他口中说的“平民百姓”吗?没有人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无辜受害者的今生是再也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