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札记:请以我的名字呼唤我(图)
来美国前,我曾在中国的一家电台做主持人,那时候电台主持人流行起两个字的艺名,台长建议我叫“安妮”,说显得洋气。我拿出一个职场新鲜人所能爆发出的全部勇气,决绝地回他说:“我宁可叫翠花,也不叫安妮。”来了美国,我原本繁复的中文名字终于简化成了一串字母,但面对这个以X打头的字母组合,不知如何发音的美国人并不比念不出那两个总共27划的汉字的中国人少。即使如此,我也从没考虑过入乡随俗,给自己起个易读易记的英文名。
有时我也会为自己在名字这件事上未能给别人提供方便而多少感到歉疚,但看了时报华裔记者Brian X. Chen最近的一篇报道后,我又不禁为这种歉疚感到懊恼——原来作为亚裔,不管你给自己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很多人根本就不在乎。
这篇报道聚焦于很多亚裔在职场都有过的经历:被同事或上司叫错名字、错认成另一名亚裔,指出这种看似无心之错其实也是导致亚裔在职场上成为升迁机会最低的族裔的一个原因——如果你的同事都记不清你叫什么,怎么能记住你的工作业绩呢?这种“脸盲”现象甚至有个名字叫“可互换的亚裔”(interchangeable Asian)。区区几个字,对有过这种经历的亚裔来说,大概就像心上挨了一锤。
在名字这件事上,我自己的执拗更多是出于对这个不由自主的世界的一种不自量力的对抗:人生在世能由自己掌控的事并不多,自己的名字自己说了算,总还是天经地义的吧?但随着对这个世界倾斜的权力架构了解的加深,我也越来越明白,对很多人来说,自己的名字自己说了算,本身已经是一种幸运和奢侈。
来自南非的脱口秀主持人“崔娃”(Trevor Noah)在他的自传《天生有罪》中写到,他青少年时期为挣钱和朋友组了个DJ舞团,其中一名舞者技艺高超,却因为名叫“希特勒”,在到犹太人的学校表演时引起轩然大波。一个黑人孩子起名叫希特勒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崔娃解释说,在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所有黑人都被要求必须取英文名方便白人称呼,黑人家长根本不知道英文名字的含义,只能捡着名气大的起,结果就“杯具”了。
在美国名字“不由自主”的例子也多得是,从总统到庶民都难幸免。尽管前总统奥巴马大多时候都把自己的名字写作Barack Obama,但他的右翼反对者还是坚持叫他Barack Hussein Obama,这个原本可有可无的中间名“侯赛因”,成了他们指认他是穆斯林的证据。近些年来全美激辩大学招生考虑族裔因素的问题时,一些入学辅导机构已经建议亚裔学生为避免因族裔降低机会而改名。几年前一支名为“斜眼”(Slants)的华人乐队,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因为名字“冒犯亚裔”而被拒绝,因此走上了长达六年的诉讼之路,最终在高等法院取得了胜利。“斜眼”是美国曾经流行的对华人歧视性的刻板印象,但这支乐队的华裔年轻人们却可能说出了很多华人的心声:“边缘人应当有权决定自己的事。”
但对自己的名字不能作主或许还不是边缘人最大的悲哀,真正的悲哀,就像Brian X. Chen文章中描述的,是你的名字对别人而言模棱两可、可有可无。连高擎平等包容大旗的《纽约时报》在最近的一份内部调查中也发现,该公司很多亚裔女性都曾被错认成他人。孔夫子早就说过“名不正,言不顺”,总被叫错名字的亚裔在美国人微言轻的处境也就并不奇怪了。
当然,记住其他族裔人的名字并认清他们的脸对任何族裔的人而言都并非易事,这种现象被称为“跨族裔脸盲”,很多华人来美国后也喜欢把非华裔统称为“老外”。但别人的名字难记是一回事,你有没有去努力记又是另外一回事。对其他族裔的人不进行个体区分的简单归类可能是因为懒惰,却也正是刻板印象和“中国佬”、“阿米哥”这些歧视性称呼得以滋长的原因。
几年前,我在一个现场脱口秀表演中听过一个叫韩以恩(Misha Han)的华人演员讲的段子:“白人叫我Jackie Chan(成龙),他们认为这是赞美。白人真是不知道什么是赞美啊,我才25,Jackie Chan已经63了。”